2013年07月29日02:01 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董科
“随着期货资管业务的放开,我国的期货私募进入了产品化时代,期货私募基金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相比海外成熟市场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期货私募基金任重而道远。”在27日于上海举行的由兴证期货和兴业证券(601377,股吧)联合主办的“中国期货资管做大做强之路”研讨会上,兴证期货总经理孔祥杰表示,目前,国内期货私募产品发行尚处于起步阶段,推进过程中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市场宣传、资金募集等不少方面还存在问题。
今年6月1日新基金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私募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然而,相比证券私募,期货私募基金阳光化之路起步较为艰难。投资者对于期货产品需要一个认知和接受的过程。此外,根据新基金法,私募要想发行公募基金产品,还存在资金方面的门槛。
在这样的背景下,期货私募的阳光化途径大多是选择与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券商、期货公司合作。而且,在产品模式上,大多数期货私募起步阶段将不得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截至2013年6月底,通过基金专户或者信托计划发行的期货产品数量已经达到60只,其中3/4以上为基金专户,且结构化产品独领风骚。据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杭州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招商银行与基金公司和期货私募合作,已经发行推广了几亿元的期货产品。
“虽然结构化产品占据主流,但可以看到的是,管理型期货产品也逐渐被市场接受和认同。”兴业期货机构服务部总经理胡玲玲表示。
“结构化产品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很难做大规模。目前,公司已经开始尝试与投顾合作发行一些管理型产品。”华宸未来基金市场部总监曾杰介绍说,一些已经发行了结构化产品,风控良好收益稳定,并且愿意一定比例跟投的投顾,发管理型产品相对容易得多。
“作为基金公司来说,当然希望和更多优秀的投顾合作,但我们更愿意和已有的做出一定业绩的投顾,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曾杰表示,在华宸未来基金努力打造的MOM(管理人中的管理人)模式中,对于投顾的遴选和评价,会将现有合作投顾的意见赋予参考指标,即让原有的投顾为新进入的投顾打分。
除了基金公司外,一些信托公司也将眼光投向期货领域。然而,目前监管层面对信托公司参与期货设限较多,不仅不能参与商品期货,在期指投资方面也规定只能套保和套利,不能投机。并且,对于合作的私募,信托公司对于资金和人才方面的门槛相对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期货私募尤其是会大量配置商品期货的私募与信托合作的空间。
为了规避上述诸多限制,一些信托公司在进行一些探索。“我们和基金公司、期货私募合作,成立一个信托计划,期货部分通过基金专户走,股票部分则放在信托里面。”上海地区一信托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信托公司只需要做好基金公司期货产品的估值管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