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河北省司法厅在4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河北省今年将推动律师担任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建立健全省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市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4月16日《新京报》)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提出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很显然,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与当前我国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思路是相适应的。
这些年来,我们对建设法治政府一直是十分重视的。政府有自己的法制部门,也大力推进普法学习,近年来招录的公务员中不少具有法律背景,很多政府官员也进修法律专业。有统计显示,我国目前约有23500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不是依然存在决策违法行为吗?
现实中,一些政府法律顾问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为政府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民事和行政诉讼,甚至只是为了陪同领导接访。一言以概之,只是给文件把把关、帮政府减麻烦。而有些法律顾问,为了能够续聘,给自己添上一道金字招牌,也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和法律精神,一味迎合领导。如果将法律顾问定位于此,作用自然有限。
事实上,聘请法律顾问,决不仅仅是为了给自己减麻烦。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当某些政府行为与百姓利益不相一致时,就需要政府从法律视角出发,主动修正自身行为,避免决策违法。而这,不仅需要有法治精神,更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只有权力受到了约束,法治精神才能深入人心,法律顾问才能全心全意为避免决策违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