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标志着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古老国家进入全新的发展道路,将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大跨越。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德国,至今还流传着“磨坊”的故事:300多年前,德国皇帝耗巨资建造的宫殿落成,德皇兴致勃勃站在宫殿前向前眺望,不远处的一座磨坊突兀地出现在眼前,这座残破的磨坊同宫殿前秀丽的景观很不协调,有碍观瞻,德皇派近臣同磨坊的主人商量买下磨坊,许下许多优惠条件,但这名农民始终不同意,德皇恼羞成怒,下令拆除农民的磨坊。农民不服,将德皇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德皇违法,判令德皇在原址建一座磨坊归还农民,这场官司以农民大获全胜告终,至今这座磨坊还傲然屹立于原地,成为普法教育的经典胜地,生动诠释了私有物业“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宪法精神,就算你贵为国王,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你也得低下尊贵的头颅;就算你只是一介农夫,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你也能挺起你不屈的身姿。
在封建社会中,权力永远凌驾于国法之上。皇帝之口就是金科玉律,“一句等于一万句。”当皇帝的妙处实在难与君说,“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为当上皇帝,使权力不受法律的监督和制约,自己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多少野心家上演一幕幕战乱的闹剧。在战乱的年代,我们善良的老百姓哪有幸福感可言。翻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和平安康的年代屈指可数,就算唐代的开元盛世、清代前期康亁盛世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中国古代历史就是这样“乱—治—乱”不断循环往复,几千年都走不出这个怪圈。究其症结,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自上至下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氛围,权比法大,因人废法,从没有将以宪法为代表的各种法律法规摆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法律成了权力的奴婢甚至帮凶,在权力通吃的年代,社会哪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可言。
我们伟大的祖国,就像一个由13多亿个子女组成的大家庭,兄弟姐妹众多,争议纷争在所难免,我们应该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的框架下,有什么争议纷争都可以坐下来像兄弟姐妹般协商解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开端,自此走上幸福安康同世界先进文明相接轨的康庄大道,真正实现依法治国,这难道不是每一个中国公民最大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