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报道】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南宁300多户业主齐告开发商
 最高法拟规定法院可禁止辩护人出庭 引发争议
 女子挪22万公款喂养流浪猫狗 庭审称其爱心泛滥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从无到有的律师
 记者遭拘传续:西丰县被指占用农田建工业园
 广西警方通报:4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拘传
 上海被查房地局处级官员涉及土地出让受贿
 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被诉5宗罪涉案金额31亿
法律报道 → 内蒙古公安厅开始调查呼格案全体办案警员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内蒙古公安厅开始调查呼格案全体办案警员
发表日期: 2014/12/15 10:36:47 阅读次数: 176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呼格吉勒图呼格吉勒图

  法制晚报讯(深度记者 朱顺忠) 法晚记者昨夜今晨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委获得消息:内蒙古公安厅已经在本月初组成由副厅长张有恩担任领导的调查组,开始依法调查内蒙“呼格吉勒图案”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

  昨天上午,内蒙古公安厅纪委相关领导向法晚记者证实:由副厅长张有恩担任组长的自治区公安厅调查组是在上个月下旬,也就是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之后随即成立。调查组成立后,迅速介入1994年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家属院女厕“4.09女尸案”调查。由于时间跨度较长,牵涉人员众多,调查组目前已经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与1994年侦办此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10月30日法晚报道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再审的消息,并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今天上午,内蒙古高级法院法官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

  新华社此前引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胡毅峰的话称:“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华社12月4日回顾这起案子时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央视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了多次报道,央视评论员就此案发表评论认为:“仅凭死者指甲缝里的血型和呼格吉勒图一致就认定凶手为呼格,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接受央视知名栏目“新闻1+1”节目连线时称:“公安机关从死者体内提取到的关键证据——体液,莫名丢失的细节,让人无法理解……”新华社记者汤计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当年公安机关办案的许多细节表示“震惊”:“没有关键证据(体液)的DNA鉴定,却在61天后将呼格吉勒图枪决,这不能不说是办案机关的严重瑕疵。”

  法晚记者获悉,1994年“4.09女尸案”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后,当地警方随即宣布案件告破,61天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委获得的消息显示,以上媒体关注到的诸多办案疑团都是此次公安厅调查组工作的重点。

  今天上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长赫峰获悉该消息后,向法晚记者解释了公安机关重启旧案调查的一般规律:公安机关,尤其是上级公安机关只要发现疑似冤假错案后,都会立即组成调查组依法严格按照程序调查案件。经过调查后,如果发现案件确有问题,会坚决予以纠正,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上一篇:复旦投毒案法医:因念斌案认识斯伟江 免费出庭
下一篇:呼格吉勒图案再审被判无罪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法律图书馆 正义网 法律教育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法源法律網 经济法网 法律专家论证网
法制网 诉讼法学研究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证据法网 公法评论 中国私法网 香港律政司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中法网 中国民商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诉讼法律网 中国法学网 中国行政诉讼网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后台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9 广西为您服务专业律师网-李坚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作单位: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B座10楼1012、1013室
电话:0771-2627883 手机: 13878185616 联系人:李坚东 律师
E-mail:100868366@QQ.COM QQ:100868366,微信:WinWin668899。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