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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受贿45万打探案情 "办事不力"被要求多退5万
发表日期: 2017/3/18 15:19:01 阅读次数: 1828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法官受贿45万打探案情 "办事不力"被要求多退5万

2017-03-18 14:23:00 来源: 澎湃新闻网(上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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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一法官受贿45万打探案情,“办事不力”被要求多退5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调研员、执行助理白万礼(正处级),承诺帮人打探一起职务犯罪案的案情,收受了45万元;之后,他又先后拿出12万元,将打探事宜“转包”给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原行装科(财务)科长赵乐。最终,委托人认为白万礼“办事不力”,威胁要举报,白不仅退还了45万元受贿款,还被要求额外支付了5万元。

2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万礼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澎湃新闻从今年3月3日公开的该案判决书上看到,白万礼得知事情败露,先与相关人员串供再主动到案。法院最后认定,白万礼自动到案不是为接受处罚,而是想为自己开脱。

收45万承诺打探案情,拿出12万“转包”

判决书显示:2016年5月,中铁十八局下属工程公司某项目部经理孙某(化名)等人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孙某闻讯潜逃,并安排包工头刘某找人疏通关系,以逃避查处。

刘某的驾驶员张某,正好是时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调研员、执行助理白万礼的战友。刘某于是通过张某联系白万礼探听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22日,张某联系白万礼在一茶楼包房内与刘某及孙某的侄子孙某乙见面。刘某向白万礼提出帮忙打探孙某案情、疏通关系,以帮其逃避查处的要求。白万礼当即答应,并收下刘某5万元好处费。

白万礼随后与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原行装科科长赵乐见面,向其支付了2万元钱,要求帮忙打探孙某的消息。当晚,赵乐便联系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控告申诉及案件管理科科长曹某打探消息,再通过白万礼将案情反馈给了刘某等人。孙某获知消息之后,筹款40万,安排刘某送给白万礼。

判决书称,刘某再次约白万礼在茶楼见面,提出继续帮忙打探孙某案情,并帮助其逃避处罚的要求,白万礼表示同意之后,又接受了刘某转交的40万元好处费,白万礼随后又拿出10万交给赵乐,此后,又多次将赵乐打探到的案情反馈给孙某。

因“办事不力”退款,还额外支付5万元

判决书载明:2016年5月26日,孙某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时被采取强制措施。这出乎刘某等人的预料,认为是白万礼“办事不力”,当即威胁要举报。

因担心被告发,2016年5月27日,赵乐将收取的12万元退还给白万礼,白万礼随后将两次收取刘某的45万元悉数退还。澎湃新闻注意到,除了退还全部受贿款,刘某还要求白万礼又额外支付了5万元。

6月17日,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通知白万礼到案接受调查。判决书称,白万礼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前,已与相关人员串供。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6年7月7日,四川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16年6月17日,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重庆市一中院执行局原调研员、执行助理白万礼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6月30日,四川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审查决定,对白万礼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重庆市南岸区法院认为,白万礼得知事情败露,即与相关人员串供,虽然主动去检察机关,但目的是为自己开脱,主观心态不是为了接受处罚;经办案人员分析利弊后始才交代,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并未按串供的内容供述,而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7年2月7日,南岸区法院一审认定白万礼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赵乐等其他相关人员被另案处理。

张美玲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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