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2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轩21日介绍,2017年以来,广西法院依法敢用善用执行手段,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对一批抗拒执行的典型人员依法定罪量刑。
李轩在当天召开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起典型拒执案例,案例中既有以各种方式转移、隐匿、放弃财产,导致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的;也有判决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还有的案件当事人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或暴力抗拒执行。对于上述行为,法院均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其中,在来宾市忻城县法院受理的蓝某某申请执行覃某某债务纠纷一案中,1997年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同年覃某某偿还少部分债务后就携家人外逃,长期隐匿行踪和财产。2016年,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覃某某在海南申请注册登记摩托车证照,经过广西、海南两地公安机关、法院之间的联动执行,查明了被执行人的行踪,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法院查实,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覃某某在海南省打工和承包土地发展种植均有收入;2014年底,还在家乡出资建新房。法院认为,覃某某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但长期隐匿行踪和财产,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贵港市平南县法院执行的何某某申请执行黄某某工程款纠纷一案中,黄某某在执行法院领取其他案件的标的款80万元之后,从未向申请执行人主动履行,亦未向执行法院申报财产情况,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在此次通报的20起典型案件中,获刑最重的是贵港市平南县莫某某。在接到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某宅基地的侵权行为,并拆除上述宅基地上所有建筑物的裁决后,莫某某置之不理,还将被执行土地出租给第三人,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广西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杨家杰当天还通报了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有关情况,强调要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提高财产变现率和处置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限制被列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同时广西法院还将加强执行救助力度,解决困难当事人面临的生存生活问题。“我们绝不能让债务人大吃大喝、逍遥游玩,也不能让生活困难的债权人忍饥挨饿、艰苦度日。”杨家杰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