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顾雏军案将由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提审
(原标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两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原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文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被告人张伟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三十万元。原判生效后,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以(2015)冀刑监字第15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驳回其申诉。2016年10月,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文中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原审被告人顾雏军(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被告人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六十万元;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2012年9月,顾雏军在刑满释放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进行审查期间,顾雏军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被告人顾雏军提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李美兰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该院再审认为,本案原一、二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存在低价转让情形、股权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等其他事实亦有待进一步查清,且再审期间出现了关联案件仲裁裁决被撤销、法院立案受理股权转让协议撤销之诉等新情况,为彻底查清本案事实,依法公正处理,裁定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指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张文中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对于顾雏军案,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上述两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完)
张文中
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于山东。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又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后重组称为“物美投资”),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2006年11月12日,张文中正式接到中纪委通知,要求其协助调查。2008年9月24日,河北衡水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文中涉嫌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及诈骗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
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在自己的社交媒体发布了他起诉中国证监会官司胜诉的消息。在发布了两份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书之后,顾雏军表示关于自己的案件将“真相大白”。
起诉证监会庭审结束 顾雏军"平反"之路还有多长 顾雏军起诉中国证监会一案,源于顾雏军曾向其和广东证监局申请,公开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的调查文件。当时两家单位以文件属于“内部管理规定”和“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顾雏军由此分别对两家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张文中案:传言曾行贿刘志华价值上亿元的股票 对于张文中的案件,外界猜测最多的就是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的联系。坊间传言,张文中曾行贿刘志华价值上亿元的股票。2006年11月张文中受审辞职后,物美集团发言人给出的解释也是“涉嫌行贿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目前正在协助有关机构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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