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 杨维汉)“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9日召开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坦言,“尽管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狠抓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最紧迫工作任务。”
王胜俊总结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国情意识不强,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和司法职能的有效发挥。
——在司法能力方面,有的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有的甚至激化矛盾,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在司法作风方面,有的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的要求推诿扯皮,引起群众不满。
——在司法廉洁方面,有的对自己要求不严,与当事人或律师拉拉扯扯,吃请受礼,极个别的把审判权、执行权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权色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等。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我们要深刻认识有些单位和地方存在的腐败问题并不仅是个别现象,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正在高度关注着我们反腐败的决心、力度和成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王胜俊说。
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没有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坚持不懈地抓教育,从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广大干警。要坚持不懈地抓监督,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庭长要及时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办案进度,强化对法官行使裁量权的监督,切实解决好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以及个别法官司法不廉等问题。推行在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设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直接监督。建立和完善审务督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各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巡视检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王胜俊表示,各级法院还要认真研究如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如何遏制法院内部的说情风,如何更好地约束法官业外活动,特别是要在落实“五个严禁”方面采取更有力度的措施,确保取得更明显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