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5月18日讯 深圳男子陈书伟写“操”字状被拘事件又有新进展。昨日,4名律师向广东省高院递交了举报信,举报福田区法院对上诉人陈书伟拘留15天的行为是滥用强制措施。
向省高院递交举报信的4名律师中,有3名来自北京,1名来自浙江。记者通过联系4名律师获悉,他们看到“操”字状的报道后,一致认为法院对上诉人陈书伟的处罚及复议决定违背相关法律程序且处罚内容不当。经过讨论后,就联合署名撰写了举报信,建议广东省高院予以纠正。
4名律师在举报信中写道:陈书伟用语粗俗且坚持不改,这当然是错误的,理应受到谴责,但是不该因此受到拘留15天的处罚。因为任何处罚的作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且应符合法律程序,而“操”字状中法院的处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同时,4名律师也认为,本案涉嫌越权处罚,主体不适格。即便陈书伟真的妨碍了民事诉讼程序,处罚主体也应当是对民事诉讼程序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回放
因不服福田区法院判决,在上诉状“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一个“操”字且拒绝修改,深圳男子陈书伟被法院认定侮辱司法人员,因此遭拘留15天。随后,陈书伟还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复议,但深圳中院驳回其申请并维持原拘留决定。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记者 余亚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