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报道】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南宁300多户业主齐告开发商
 最高法拟规定法院可禁止辩护人出庭 引发争议
 女子挪22万公款喂养流浪猫狗 庭审称其爱心泛滥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从无到有的律师
 记者遭拘传续:西丰县被指占用农田建工业园
 广西警方通报:4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拘传
 上海被查房地局处级官员涉及土地出让受贿
 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被诉5宗罪涉案金额31亿
法律报道 → 最高法院要求审理好5类民生类案件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最高法院要求审理好5类民生类案件
发表日期: 2009/7/6 7:52:08 阅读次数: 2259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2009年07月05日23: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5日公布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要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民生类案件的审理。

  《意见》特别提出需要着重审理的5类民生类案件分别是:

  依法审理好因政府大规模公共投资振兴经济政策引起的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在确保国家重点项目推进的同时,始终注意保护相对人的实体权益。对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或者因立法滞后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合理补偿。

  依法审理好农民工返乡后因土地、林地、草原等承包经营权而引发的行政案件。既要注意维持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稳定,也要依法保护返乡农民合法的承包经营权益。

  依法审理好行政给付类案件。用好用足现行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对起诉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基本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先予执行。

  依法审理好因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而引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正确把握法律规范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注重维护劳动者实体权益。在涉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工人工资的金额认定方面,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准确把握证明标准。行政机关认定的基本事实成立,但在相关金额计算上存在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确定相应数额。

  依法审理好劳动执法案件。对于劳动部门申请先予执行对恶意欠薪逃匿企业责令发放工资等处理决定的,要及时立案审查,尽快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保证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及时执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法庭争执惹怒法官 律师被铐篮球架暴晒四十分钟
下一篇:国家立法工作机关首次回应“同命不同价”现象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法律图书馆 正义网 法律教育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法源法律網 经济法网 法律专家论证网
法制网 诉讼法学研究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证据法网 公法评论 中国私法网 香港律政司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中法网 中国民商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诉讼法律网 中国法学网 中国行政诉讼网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后台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9 广西为您服务专业律师网-李坚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作单位: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B座10楼1012、1013室
电话:0771-2627883 手机: 13878185616 联系人:李坚东 律师
E-mail:100868366@QQ.COM QQ:100868366,微信:WinWin668899。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