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高尚得以重新坐进法庭。图/CFP
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位检察官办的、距今已经9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受各界关注的是,检察官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
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称领导干预案件
孟宪君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
据其介绍,2005年,他被单位指派审理一起经济案件。作为该案公诉人,在弄清楚案件来龙去脉后,他认为,案件当事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但因为“领导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一审结果是高尚无罪。
孟宪君称,因为“有关领导”干预,他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最终二审判决当事人“挪用资金罪”成立,高尚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检察官举报自己引关注
二审结束后,因不服判决,高尚走上了漫长的申诉道路。先后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重审,但是相关申请均被驳回。
案件转机出现在2013年11月,负责此案公诉工作的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孟宪君赶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称2005年至2006年负责高尚案期间,当时的起诉意见及在一审法院判处高尚无罪后的抗诉行为,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
说到时隔8年举报自己的做法,孟宪君说,这个案子让他良心不安,当后来得知高尚走法律程序遇到层层障碍,他决定用举报自己的方式来试试。再者,他也已经退休,没什么顾虑了。
而后媒体广泛报道,2013年11月底,安徽省检察院向外界回应该案,表示将迅速核查相关事实,公正办理。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高尚挪用资金一案,符合再审条件,经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提审。
5小时辩论 未当庭宣判
昨日,该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2点,公诉机关和高尚本人及辩护律师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近5个小时的辩论。主要围绕高尚是不是符合挪用资金的身份主体、涉案资金是不是属于挪用、案中提到的印章是不是属于高尚私自刻制的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这次再审开庭,原审被告人一方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被告一方更换了辩护律师,并表示被告高尚不符合挪用资金的身份主体。
昨天,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需要提请该院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再择期宣判。
已经退休、曾办过这起案子的孟宪君在旁听席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从2006年结案到现在8年的时间,经过各种努力,包括层层申诉、媒体报道,甚至我去举报自己这种非常规的手段,最后才迎来案件再审。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付出的司法成本太大了,是不合理的。 ——孟宪君
对再审结果“比较乐观”
新京报:第一次知道案件再审是什么情景?
孟宪君:2013年11月我向最高检提交了举报材料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就对外表态将迅速核查相关事实,公正办理案件。但左等右等没动静,中间我还去省检察院反映过几次,都说让我等消息。就在那段时间,高尚打电话给我说省高院决定再审了。
之前高尚申诉了那么久反复被驳回,再审的话,证据材料都要重新理一遍,是非曲直也就有机会有个公断了。
新京报:你说的是非曲直是指对高尚做出无罪判决?
孟宪君:对,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案子非常好认定,就是一起无罪判决。
新京报:对今天的庭审过程怎么看?
孟宪君:时间比预想中要长,但也在预料之中。法院给了控辩双方充分的辩论机会,质证过程也比较充分。这是我的一点感受。
新京报:公诉机关指出了案件的争议点,你的看法是?
孟宪君:庭审中两位检察官提出的争议点在案件一审和二审中都有提及,那么在一审判处高尚无罪,二审没有提供新的证据判处高尚有罪这种局面下,检察机关坚持起诉要么应该提出新的证据证明高尚有罪,要么作为监督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能,但是都没有。
至于争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民事纠纷范畴,有偷换概念的嫌疑。
新京报:公诉机关没有给出让你信服的判定高尚有罪的理由?
孟宪君:没有,如果在原有证据条件的基础上,我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更别说高尚有罪。但今天两位检察官态度很坚决,我有些意外。当然大家只是意见不一致,案件判决还要看法院最终的认定。
新京报:经历了今天的庭审,你对结果仍旧乐观吗?
孟宪君:我还是乐观的,今天庭审过程中两方把各自的证据意见都表达出来了,审判长节奏把握得也好,庭审质量很高。在这个基础上,我觉得省高院会依据现有的证据条件作出公正的判决。
新京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结果不乐观自己会怎么做?
孟宪君:理论上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再审即使结果不乐观也有申诉的路能走,程序上还有办法,接着往下走呗。
法律不是和稀泥
新京报:案子虽然判了高尚有罪,但是个缓刑,实际一点说,特别恶劣的影响也没有,为什么你要在案件结束7年之后选择去举报自己呢?
孟宪君:难道只有佘祥林、赵作海式的冤案才能被称之为冤案?我们国家每年发生那么多的案子,命案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里,大部分存在争议存在问题的案子是高尚这种,领导觉得我这么判你也没啥损失所以我就这么判,大部分老百姓也觉得虽然不公正但也勉强能接受,所以案子最终就那样判决了。
那到最后法律成什么了,和稀泥的工具还是小孩子办家家酒?有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确,并不是说当事人不用坐牢这个案子就不算错案了,我们不能拿案件的结果来认定它的程序正义与否。这丝毫不负责任。
新京报:当年判这个案子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孟宪君:说特别具体的影响也没有。但这个案子2006年结案后,8年来我一直很压抑,心里憋屈,但无处发泄。
新京报:你说案子是受到了某些领导干预,案件前后有沟通过吗?
孟宪君:领导也不是傻子,哪个领导干预案子还会让你知道是谁。我当时只是个普通检察官,我跟我们区检察院的检察长说案子有问题不该起诉,检察长告诉我领导说了,无罪也要起诉。为什么说憋屈,因为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领导长啥样、凭什么做这个决定。
新京报:所以当时你只是执行命令?
孟宪君:就是个傀儡、棋子。没有人听你的意见,也没人考虑法律是怎么一个规定。
“高尚啥好处也没给我”
新京报:举报事件给你造成什么影响了吗?
孟宪君:我没做什么亏心事也不怕啥。检察系统的老同事跟我讲,春节前后上头开始调查我,说是把我二十多年里办的案子卷宗拉了一大车到市检察院去复查。但估计是没查出啥来。那之前,有个银行的朋友说,有人调查我儿子的银行账户。
新京报:没有被谈话之类?
孟宪君:有,2008年我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说这事儿,领导就找我谈话说违反纪律。去年从最高检回来,市检察院也找了几次。他们说案子没问题,我是被高尚利用了。
新京报:网上有声音说是不是有人背后指使你这样做?
孟宪君:有那种声音不奇怪,找我谈话的人个个都这么讲,事实上,高尚啥好处也没给我,去最高检那次,我从北京回到淮北他倒是好好请我吃了顿饭,有时候一起去高检,吃饭什么的确实是他掏钱,其余的真的没有。
新京报:去最高检时高尚没有一起?
孟宪君:没有,是我的想法。他跟我讲了最高法驳回申诉的事情,我就寻思既然法院系统走不通,就试试检察院。去北京我提前没有通知他,他都不知情哪来的什么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