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报道】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北京成立协调小组严打两类金融违法行为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南宁300多户业主齐告开发商
 最高法拟规定法院可禁止辩护人出庭 引发争议
 女子挪22万公款喂养流浪猫狗 庭审称其爱心泛滥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从无到有的律师
 记者遭拘传续:西丰县被指占用农田建工业园
 广西警方通报:4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拘传
 上海被查房地局处级官员涉及土地出让受贿
 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被诉5宗罪涉案金额31亿
法律报道 → 专家谈错案为何频现:司法不冤枉一个好人是传说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专家谈错案为何频现:司法不冤枉一个好人是传说
发表日期: 2014/12/16 8:14:04 阅读次数: 1791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玉波

  2013年以来,刑事错案一次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浙江张氏叔侄错案、河南李怀亮错案,再到萧山五青年错案、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错案。

  为什么错案频现?从证据的角度而言,很多人会说是刑讯逼供。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认为,作为产生错案的原因,刑讯逼供是表象,我们不能把实际参与刑讯逼供的侦查人员妖魔化,有些人在当警察之前并没有打过人。我们需要从制度上找原因。

  何家弘说,刑事司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就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面,这都是做不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刑事错案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不仅法制不太健全的国家有刑事错案,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也有刑事错案。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许多州都建立了“无辜者中心”,通过“无辜者行动”对可能错判的案件进行复查,目前已发现错案311起。

  何家弘的团队对刑事错案研究发现,我国的刑事错案似乎形成了一个模式:偏重口供,非法取证,事实不清,疑罪从轻。这不是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个人的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制度存在漏洞和弊端,错案才一次又一次被复制。

  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属于“流水线”模式:公检法三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作为第一道“工序”的侦查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实质性环节,而起诉和审判只是对“上游工序”的检验或复核。毫无疑问,这些冤错案件的生成都源于侦查环节的错误,但是这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又都通过了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把守的关口,最后成为刑事司法系统制造出来的“伪劣产品”。这反映出当下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两大缺陷:一是公检法三机关“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二是刑事庭审“徒有虚名”。

  如何使冤案不再被复制,何家弘认为,我们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当庭审真正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时,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复制冤案的能力必将大减。与此同时,司法和执法人员也要转变观念,从侦查中心的程序观转向审判中心的程序观,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依赖口供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科学证据的证明观。

  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苗立认为,刑事案不单涉及财产问题,还涉及剥夺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机关、办案人员首先要加强学习。办案人员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有重大缺失,甚至有些人不知道怎么依法办案,而是模式办案、经验办案、拍脑门子办案、有罪推定的办案,是不符合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法律环境和法律要求的,“在加强学习的前提下,还要有慎之又慎的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这些不是一个口号,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到严谨务实,办案人员要做到对每一个案件都有自信说,这是一个铁案”。



上一篇: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状告环保局
下一篇:复旦投毒案法医:因念斌案认识斯伟江 免费出庭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法律图书馆 正义网 法律教育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法源法律網 经济法网 法律专家论证网
法制网 诉讼法学研究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证据法网 公法评论 中国私法网 香港律政司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中法网 中国民商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诉讼法律网 中国法学网 中国行政诉讼网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后台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9 广西为您服务专业律师网-李坚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作单位: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B座10楼1012、1013室
电话:0771-2627883 手机: 13878185616 联系人:李坚东 律师
E-mail:100868366@QQ.COM QQ:100868366,微信:WinWin668899。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