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魏应充,那是谁?」顶新越南油案二审今(29)日进行最后一次的审理庭,顶新律师在检察官论告后表示,二审检察官至今仍停留在侦查阶段对魏应充犯罪的假设,不仅未拿出任何证据证明,甚至拿一份记载错误的侦讯笔录,来指摘魏应充下达採购指示,律师痛陈,检察官无视这三年来,从一审到二审程序中所有客观证据显示油源合格、油品安全、採购过程守法等客观事实,执意控诉,「何其荒唐!」。
顶新律师表示,原审时曾勘验被告、前顶新制油总经理常梅峯的侦讯光碟,发现记载长达40分钟侦讯内容的笔录凭空消失,甚至一段约128字、常梅峯强调魏应充因为无法掌握价格而不会指示採购的原文,被浓缩成「老板魏应充通常对採购下指示」等13字意义完全相反的文字。原审合议庭询问检察官对此勘验结果有何意见表示,检察官却轻描淡写地说「就是记错了」。律师严正表示,记载错误的笔录却被检察官拿来作为指控证据,且检察官选择性记载对被告不利之证词,刻意隐匿对被告有利的内容,且不提出已经制作的笔录,检察官种种行为都违反对被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的规定,「严重侵犯人权」。
此外,律师也表示,检察官18天旋风式起诉是在特定社会氛围下、毫无证据支持的草率起诉。律师提出原审法院曾裁定命检察官补正起诉证据的谕知,但彰化地检却没有依法院要求补充证据,直至二审结辩的现在,也仍然提不出任何犯罪证据。律师痛陈「一个人即使富可敌国,也挡不住国家机器的追杀」,整份检察官论告书只提到魏应充和陈茂嘉两个人的名字,律师问「起诉不是说这六个被告是故意犯、有犯意联络吗?」但检察官直到论告还说不出如何的犯意联络,明显就只是拉着被告中有去过越南的前总经理陈茂嘉,来建构魏应充犯罪的说法。
律师强调,魏应充重视品质的坚持,从歷次会议纪录中就能看得出来,且他慈悲行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即使到入监执行,还不忘交代律师代为前往他长期关怀的彰化慈生仁爱院、去探望院生,「他不需要演给我看,他就是这样慈悲的人」,对于外界指控魏家只用外国高级橄榄油,律师也提出魏家案发前、直到案发后仍持续购买自家油品的凭证,并表示魏应充的兄长喜欢吃炸肉圆,也都是拿顶新制油的猪油去炸,「如果这个油有害,他会拿来给家人吃吗?」律师更当庭呈现魏应充亲笔写下的「俯仰无愧,争取清白」八字书法,请合议庭依照证据审判、还给所有被告一个清白。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