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成功案例】
┝ 成功案例
【学术论文】
┝ 学术论文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事务】
┝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事务
【建筑与房地产纠纷法律事务】
┝ 建筑与房地产纠纷法律事务
【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 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涉外法律事务】
┝ 涉外法律事务
【法律业务论坛】
┝ 法律业务论坛
【婚姻、抚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
┝ 婚姻、抚养、继承家庭法律事务
【民商合同债务纠纷法律事务】
┝ 民商合同债务纠纷法律事务
【刑事诉讼法律事务】
┝ 刑事诉讼法律事务
【个人、企事业行政单位法律顾问事务】
┝ 个人、企事业行政单位法律顾问事务
【行政纠纷法律事务】
┝ 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民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法律事务】
┝ 仲裁法律事务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南宁300多户业主齐告开发商
 房产纠纷五类典型
 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一)
 •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三)
 证监会:尽快发布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二审)
 私募基金“蛋糕”有望做大
 What business may a Chinese lawyer mainly engage in?
 When a party entrusts lawyer to act as agent?what ways can be generally taken?
 银行谋划全面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市场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成功案例成功案例 → 陆某某状告武鸣区政府强拆违法胜诉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陆某某状告武鸣区政府强拆违法胜诉案
发表日期: 2018/1/5 11:01:37 阅读次数: 197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陆某某状告武鸣区政府强拆违法胜诉案

 

2015422陆某某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武鸣县人民政府于201518日作出的武行决字【20154号《武鸣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在审理过程中,武鸣县人民政府撤销了该决定书,但只字不提撤销原因,法院也动员陆某某撤诉,代理律师李坚东认为武鸣县人民政府回避违法事实,建议陆某某不要撤诉。在此情形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22日作出南市行二初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认为被告武鸣县人民政府在尚未对本案被征收房屋所处的武鸣县城厢镇五海村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完成征收工作的情况下,即作出【20154号《武鸣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缺乏合法性基础,该决定违法。

     实际上,在本次征地过程中,武鸣县人民政府违法不仅仅是尚未对武鸣县城厢镇五海村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完成征收,还存在其他违法的行为。判决后,武鸣区人民政府(当时已撤县改区)匆忙补办征地手续(代理律师认为系违法征地,因为广西自治区征地批文已失效),在征地后,又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补偿。更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于2016322日清晨突然强拆陆某某的房屋,严重侵犯公民 的合法财产,于是再次聘请李坚东律师维权,向南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上一篇:医疗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诉讼案
下一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胜诉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法律图书馆 正义网 法律教育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法源法律網 经济法网 法律专家论证网
法制网 诉讼法学研究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证据法网 公法评论 中国私法网 香港律政司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中法网 中国民商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刑事法律网 中国诉讼法律网 中国法学网 中国行政诉讼网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手机站后台管理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7-2009 广西为您服务专业律师网-李坚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作单位: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B座10楼1012、1013室
电话:0771-2627883 手机: 13878185616 联系人:李坚东 律师
E-mail:100868366@QQ.COM QQ:100868366,微信:WinWin668899。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