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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副院长:律师天生是私权利的代言人
发表日期: 2018/3/16 21:16:11 阅读次数: 173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高院副院长:律师天生是私权利的代言人

2017-12-05 法律图书

 

作者 | 田成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摘自 | 我在抱柱

 

题记: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如果律师不坚持法律为当事人辩护,不认真给执法行为挑刺,当事人权益如何得到得到救济和保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靠什么?靠法治。实现法治一定不能少了律师。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的若法院律师对立,法律不可能健全

 

 

什么是你的贡献?是苏力先生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为法律人提出的忠言。作为法律人必须经常追问我们的贡献在哪?包括律师。

 

律师这个职业,从诞生之日起,一直褒贬不一。中国古代把律师称为讼棍。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在戏剧中,嘲讽挖苦律师那句最著名的台词,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把所有的律师全都杀光

 

律师,多么神圣的职业,为什么地位不高,形象不好?在我看来,律师不是司法的装饰或陪衬,律师职业关系到公民权利的维护、关系到司法正义的实现、关系到法治文明的进步。在法律人共同体中。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力量,律师的作用非常巨大。

 

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当被侵害时,我们渴望权利能得到救济,正义能得到伸张。律师的存在,为司法引入了一种外在的力量,有了律师第三方的力量,事实认定和法律判断不会被随意操控,律师的介入,保证了控辩双方的平等,保证法官的居中裁判,使得庭审不再走过场,法治的天平不至于倾斜。所以,有了律师,司法公正不一定必然会实现;但是如果没有律师,实现司法公正就一定是句空话。

 

在著名的韩国电影《辩护人》中,税务律师宋佑硕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人权辩护,辩护人从投机谋利转向不义宣战,就是为了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而做出的贡献,这种贡献在于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运用自己的专业敢于向一切不尊重民权、肆意践踏正义的公权力进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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