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5 法律图书
作者 | 田成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摘自 | 我在抱柱
题记: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如果律师不坚持法律为当事人辩护,不认真给执法行为挑刺,当事人权益如何得到得到救济和保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靠什么?靠法治。实现法治一定不能少了律师。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的“若法院律师对立,法律不可能健全”。
什么是你的贡献?是苏力先生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为法律人提出的忠言。作为法律人必须经常追问我们的贡献在哪?包括律师。
律师这个职业,从诞生之日起,一直褒贬不一。中国古代把律师称为“讼棍”。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在戏剧中,嘲讽挖苦律师那句最著名的台词,“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把所有的律师全都杀光”。
律师,多么神圣的职业,为什么地位不高,形象不好?在我看来,律师不是司法的装饰或陪衬,律师职业关系到公民权利的维护、关系到司法正义的实现、关系到法治文明的进步。在法律人共同体中。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力量,律师的作用非常巨大。
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当被侵害时,我们渴望权利能得到救济,正义能得到伸张。律师的存在,为司法引入了一种外在的力量,有了律师第三方的力量,事实认定和法律判断不会被随意操控,律师的介入,保证了控辩双方的平等,保证法官的居中裁判,使得庭审不再走过场,法治的天平不至于倾斜。所以,有了律师,司法公正不一定必然会实现;但是如果没有律师,实现司法公正就一定是句空话。
在著名的韩国电影《辩护人》中,税务律师宋佑硕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人权辩护,辩护人从投机谋利转向不义宣战,就是为了“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而做出的贡献,这种贡献在于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运用自己的专业敢于向一切不尊重民权、肆意践踏正义的公权力进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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