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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法律文书 → 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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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发表日期: 2008/4/15 8:24:45 阅读次数: 425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我丈夫xx因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于2005_68日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经过三次开庭,迟迟未下判决,现在羁押已一年5个月之久。在没有法定延长事由的情况下(即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已经超期羁押(即超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本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2条、第3条的规定,特为xx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请贵院严格履行法律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

                                       XXX

                                 20061031日星期一

 

(xx被超期羁押一事,本人也将把有关材料向南宁市、区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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